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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世界海洋日
发布时间:2017/6/9 15:57:13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1316

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在宁举行
罗富和出席开幕式 吴政隆致辞

本报讯 (记者 陈月飞) 6月8日,以“扬波大海 走向深蓝”为主题的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第十届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在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出席开幕式。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政隆在开幕式上致辞。

受省委书记李强委托,吴政隆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江苏滨江临海,又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上,海洋是江苏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希望所在。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深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积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加快推动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跨越,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江苏应有的贡献。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2016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将军义工朱文泉、海洋航空执法飞行员孙利平、海军一级飞行员张超、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东乡行”志愿者等个人或团体当选年度海洋人物。罗富和、吴政隆与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等为获奖者颁奖。

本届活动以江苏省会南京为主,沿海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市为辅。期间将举行全国及江苏海洋成就图片展,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青少年海洋、航海知识科普等一系列活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省政协副主席许津荣、省政府秘书长王奇出席有关活动。

 

关于开展2017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国海办字[2017]243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共建高校,有关社会团体: 

    2017年6月8日是第十个“全国海洋宣传日”和第九个“世界海洋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17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按照《提升海洋强国软实力--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巩固海洋日宣传活动品牌,力求活动层次、活动形式、活动效果再上新台阶,提升全民海洋意识。 

    二、活动主题 

    扬波大海 走向深蓝 

    三、活动安排 

    (一)主场活动 

    2017年海洋日主场活动举办地设在江苏省南京市,由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组委会、国家海洋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1.海洋日开幕式暨2016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内容包括:海洋事业主题宣传、海洋日活动十周年回顾、年度海洋人物颁奖、公益形象大使聘任等。 
    2.配套活动。5月份,在南京博物馆举办“宝船·西洋·郑和”展;6月初,举办南京海洋历史文化公众开放日;海洋日期间,在江苏大剧院歌剧厅演出大型歌剧《郑和》。 

    (二)各地活动 

    1.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组织本地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涉海企事业单位,联合宣传、教育、共青团等部门,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联合本地区其他涉海企事业单位,开展公众开放日、广场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发挥海区内的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和支持各有关单位将海洋日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3.各共建高校在校院内外或所在社区组织开展海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展、图片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4.有关社会团体在海洋日前后,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系列活动 

    在6月8日前后,国家海洋局海洋日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图片展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创意策划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新形势下海洋公众宣传教育的特点,切实在上层次、提水平、扩影响上做文章,进一步探索与电视、网络、新媒体合作,提高媒体参与度,把海洋日打造成特色鲜明、全民参与的海洋意识普及平台。 

    (二)加大统筹协调 

    各级海洋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文物等部门以及共青团、文联、作协、科协、记协等团体的协调联动,群策群力,提升综合效益,形成海洋主导、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贯彻务实节俭 

    各单位(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各项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奢靡,确保各项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四)注重氛围营造 

    各单位(部门)要在海洋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增进社会对海洋工作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全社会海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海洋事业发展的氛围。 

    (五)做好总结报告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整理活动的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并搜集整理各地媒体对活动的报道。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请于5月26日前将负责海洋日活动的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163328021@qq.com。 

    联系人:陈宁(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10-68048121(传真) 

    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haiyang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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