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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土开发加一道“生态锁”
发布时间:2017/9/21 18:06:48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263

赵展慧

  国土是我们的生产生活依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   

  继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之后,生态保护红线再添新的制度利器。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这一长效机制,对于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打开一张中国地理地形图,我国国土空间的国情一目了然,幅员辽阔虽然经常为人称道,但各地地理条件差异巨大、国土空间和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更不应忽略。山地、丘陵、高原所占比重大,意味着可供开发的国土空间有限,在可供开发的空间中,适宜开发的空间不多,人均拥有量更少,必须节约资源、集约开发。

  由此而言,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是合理开发国土空间的迫切需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以清晰地认识不同区域国土空间的特点和属性,以及开发现状和潜力。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论为基本依据,科学划定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有利于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真正把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高效集约利用好,把需要保护的国土空间切实有效保护好。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提到的这项改革要求,为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提供了重要遵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日趋严峻,一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科学评价特定区域资源环境超载状况,明确问题的根源、症结和主要因素,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限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有效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一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树立空间均衡理念,到《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成为我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再到如今提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各类活动的指导和管控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起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是提高国土空间管控水平、遏制国土空间开发无序、空间结构失衡、发展布局较乱等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可以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际状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有针对性地实施限制性措施,从而为政府空间开发管控提供基础依据。

  国土是我们的生产生活依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开发与保护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珍惜利用每一寸国土,更好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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