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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长江流域十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6 18:25:21
来源:中国环境网   点击:393

 为各地审案提供可遵循的规范和指导

  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玮 北京报道 12月4日,在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江必新说,最高法期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深化《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的落实,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提供可供遵循的规范和指导,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产生活环境需要,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理了大量环境资源案件,为保障全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江必新详细介绍了十个典型案例。
  这十个典型案例涉及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涵摄水、滩涂、湿地、湖泊、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包括公益和私益两大诉讼类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
  这十个典型案例各有侧重,对于加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其他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中,湖北十堰中院审理的迈驰公司、古文秀污染环境案,立足“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的区域定位,严厉打击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是人民法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贵州清镇法院审理的泰蘋河养殖公司与华锦铝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着重考量了河流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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