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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更规范
发布时间:2018/1/10 14:54:57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344

建立有效的农村环保问责制 让村民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更规范(监督信箱)

编辑同志: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垃圾排量逐年加大,乱倒乱放现象严重,农村垃圾何去何从开始困扰着农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不但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而且关系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据了解,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以填埋为主,垃圾的收集方式仍为混合收集,一些有害物质如干电池等未经分类直接进入垃圾,增加了无害化处理难度。我在调研中发现,现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作模式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垃圾处理成本较高。通常情况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成本为每吨30元—40元,转运费用在25元—50元不等,加起来大多在每吨80元以上。但农村的一些垃圾中转站因为花费过大,使用一段时间后便停止运行。据一些乡镇反映,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一年,花费资金不下10万元,基层难以承受。同时,农村环卫投入资金大部分用于车辆日行开支、环卫工人基本工资、设施购买等方面。由于资金投入小,尤其是发放给环卫工人的工资较少,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分类处理理念没有得到推广。由于观念、认识和习俗等原因,很多地方农村生活垃圾仍采取混合收运、填埋处理的方式,垃圾再利用率不高。有回收价值的报纸、纸板、塑料袋等没有得到充分回收,废旧电池、药品以及电子废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入生活垃圾。为此建议:
  明确责任,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镇村环境设施管理养护等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在区县政府主导下,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实现联动,形成推动农村垃圾处理的合力。建立有效的农村环保问责制,把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问题纳入镇乡村的政绩管理和目标考核。
  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硬件建设。根据垃圾分类后续处理工程要求,增加和优化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投建原则,提升设施的利用效率。如将垃圾划分为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对于可堆肥垃圾,可采用集中堆肥法,由政府出资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沼气池投放垃圾,也可在村外空旷地建设若干个非露天堆肥池进行发酵腐熟。对于不可堆肥垃圾,由于其多是干垃圾,可由村环卫工人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将有用部分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收益归环卫工人。对于有毒有害垃圾,虽然其数量少,但必须严格管理,收集运送后统一进行专业化处理。
  广泛宣传,提升农村群众的环境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加深农村群众对垃圾处理的认识。一方面,要让村民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这是分类处理的前提。另一方面,要让村民养成绿色消费的习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协委员 廖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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