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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11名干部 因环保工作不力被问责 |
发布时间:2018/5/18 22:48:15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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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宿迁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严肃问责11名环保责任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党员干部,他们被诫勉谈话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些被问责的干部,有的未及时发现向河流倾倒固体废物,有的落实环保交办工作不到位,有的监管餐饮店油烟直排不到位,有的对露天烧烤整治不力。
宿迁市委常委会14日通过《宿迁市环保局移送环境行政问责案件线索的实施办法》,明确对10种情形实施移送问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批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却同意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单位擅自开工建设;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辐射事故后,未及时报告或启动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长期超标排放单位或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单位,不实施限期治理监管措施或不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取缔等。
(徐明泽 徐万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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