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网 搜索信息
登录 注册
 
首页 - 信息中心 - 环保小知识 > 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7/21 23:32:21
来源:中国环境网   点击:1217

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内生动力,进一步丰富了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同时也向企业释放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检查等积极信号,为服务“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重要推动力和抓手。
  《指导意见》共三个部分十五条,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一是关于总体要求。提出坚持目标导向、坚持计划统筹、坚持精准规范,明确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为抓手,增强随机抽查精准性,切实解决重复检查、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是关于重点任务。从全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建立健全“两库”名录、分类实施随机抽查、科学设定比例频次、规范现场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公示公开、统筹制度机制衔接等方面,提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方向和路径。
  三是关于保障措施。聚焦强化组织领导、制度执行、执法责任、宣传引导,要求加大技术支持力度,进一步督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落地。鼓励各地积极构建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宣传好做法、推广好经验,营造社会支持、企业满意的良好氛围。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底前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2022年起,全部计划性检查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各地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生态环境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智慧监管、综合监管。
  2015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实际,紧扣创新监管机制主基调,不断探索、挖掘随机抽查制度执行潜力,在抽查方式、分类管理“两库”名录、差异化监管等方面做了不少有益尝试,在污染源纳入、信息公开、联合检查等环节实现较大突破,随机抽查行为愈加规范、检查模式愈加成熟,为出台《指导意见》奠定了良好的实践推广基础和制度创新基础。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注:除明确标明原创外,本站发布的图文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如您认为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请联系我们删除。
信息中心
 
快讯
媒体关注
图片新闻
公众说环保
绿色创意赛
环保小知识
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或了解更多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资源,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江苏环境网
关注江苏环境公众号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支持我们  |  合作伙伴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03-2023 www.jshj.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绿色之友(南京大地文化发展交流中心)
电话:(025)84723697    网站邮箱:jslszy@jshj.org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苏ICP备14057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