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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6 16:59:49
来源:中国环境网   点击:1478

以司法之力造福人类!最高法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即将开幕之际,最高人民法院12月5日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自身生存并发展的基础所在,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寄托所在,更是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造福人类、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职责所在。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始终做万物和谐美丽家园的坚定推动者、维护者,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用规则守护优美环境,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道路,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司法实践。

2013年以来,共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8.2万件

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以法治手段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13年以来,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8.2万件,涉及中华鲟、藏羚羊、红豆杉等中国典型、独有野生物种,和穿山甲、噬人鲨、珊瑚等全球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要素涵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渔业及林业资源、动植物检验检疫、植物新品种等不同类型。

本次遴选发布15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该批案例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领域,保护对象包括斑海豹、藏羚羊、大白鲨、红豆杉、荷叶铁线蕨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以及森林、草原、湿地、河湖、海洋等多种自然生态系统,所涉生态要素多、保护范围广、复合程度高、创新意识强,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专业要求和职能作用。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相互呼应、相互补充,有利于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尺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更好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职能作用。

马某么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是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本案中被猎捕杀害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是青藏高原基础物种和动物区系典型代表,支撑着一个完整的生物链系统,对维持青藏高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案的依法审理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牢记“国之大者”使命要求,运用司法手段全面保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决心。

构建严格严密务实管用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

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践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系统保护等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着力构建严格严密、务实管用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丰富完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措施。

最高法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15部,制定《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21部,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资源专题指导性案例26件、典型案例26批280件,丰富绿色裁判规则,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导向。各级法院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服务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人民法院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充分考量威胁生物多样性的重大现实风险,依法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适用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制度,及时叫停侵害生物多样性行为,把损害消灭在源头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科学认定破坏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实现从单一要素保护到整体系统保护的升级。细化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加大对故意侵害生物多样性行为惩处力度。完善系统保护举措,有效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的协调统一。

同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裁判执行方式,为不同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建立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保护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修复基地,形成多层次修复、立体化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平台。

推动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求,以推动机构运转实质化、集中管辖协同化、环境司法智慧化、司法协作常态化、纠纷解决多元化为重点,构建完善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动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共治格局,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结合特殊生态区域保护需求,扎实推进以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为管辖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全国法院累计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建立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打造掌握多领域专业知识的审判队伍,覆盖四级法院的专门审判体系不断强化,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各级法院结合生态环境要素特点,组建技术专家库和人民陪审员数据库,依法公开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案件,让热点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六五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普法品牌,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的社会指引、评价、教育作用,倡导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

此外,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多层次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服务流域区域系统化保护和一体化发展。深化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服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诉源治理,统筹涉生物多样性矛盾纠纷的磋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高效便捷满足群众多元化环境司法需求。

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一、翟某涛等十一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

二、戴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三、孙某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四、沈某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五、马某么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六、田某阳、沈某贤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七、吝某富、颜某高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八、泽某甲失火案

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蒋某成等六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诉青岛市崂山区某艺术鉴赏中心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一、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云、罗某酃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二、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某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三、陶某高诉张某、付某顺林木买卖合同纠纷案

十四、顾某宏诉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渔业行政处罚决定案

十五、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诉贵阳市某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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