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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出新规,带娃也要讲“规矩”
发布时间:2023/11/22 8:17:42
来源:中国江苏网   点击: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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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新江苏评论员 苏青

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每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系列清楚、细致的规定透露出国家对托育的重视,让各地管理家庭托育点有了更好的指引。

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每个婴幼儿的照护和教育都牵动着一个家庭。“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在2025年提升至4.5个。2022年底,全国共有托育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约350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约2.5个。近些年,在幼有所托刚性需求较为紧迫的背景下,托育服务行业迅速。但在托育机构大量涌入市场的同时,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一部分家长表示“托不起”或“不敢托”。这不仅加重年轻父母的生活负担,更助长了生育养育焦虑。

如何既扩大供给又提升质量呢?此前,已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人们更青睐灵活方便、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

现实生活中,良莠不齐的现状是阻碍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隐忧。幼儿教育关乎祖国未来,托育服务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因此,提升家门口的托育服务质量,需要标准化来“托底”。这些规范既包括谁可办、如何办等“硬件”条件,又涵盖谁来育、怎么育等“软件”要素。唯有双管齐下,才能用更加优质的服务供给满足公众需求。

民生事项千头万绪,补齐短板涉及多方面。提升家门口的托育服务质量还需有系统观念。从建设到运行,从管理到监督,每一步都要科学规划。比如,《办法》中要求“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是考虑到家庭托育利用居民住宅提供托育服务的特性,将托育规模规定为5人,既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扩大有效供给,更有利于避免对现有房屋结构进行大的改造、减少对邻里的干扰。

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眼光须放长远。幼儿托与事业,不仅要思考如何应对当下的供不应求,更要研判未来五年、十五年乃至三十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发展趋势。目前,我国人口发展已然呈现出少子化、老龄化的趋势性特征,若无法用优质的服务解决年轻父母们的后顾之忧,显然不利于人口均衡发展。因此,要动态监测和研判人们的托育需求,并统筹考虑区域间的差异,让普惠托育惠及更多家庭。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制度的约束。托育服务方兴未艾之时,既要给足政策支持,也要做好规范引导。于各地政府而言,既要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又要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只有这样,才能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织密“幼有所育”民生安全网。

民生之事无小事,细节之处见真章。社会保障关乎获得感,也等同于安全感。期待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把好的办法、举措落细落实,用看得见的真行动顺应群众需求,让祖国的花朵得到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照护。相信,当高质量的托育让家长有足够的获得感、安全感时,我们的社会经济也会因拥有更强劲的动能而迈向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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