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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发挥源头预防作用
发布时间:2024/3/23 19:31:45
来源:中国环境网   点击:1110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发挥源头预防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系列评论之一

    一个地方可以发展什么产业?什么类型的项目不能上马?项目落地建成后,会对当地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每一个地方来说,这些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通过为地方发展“画边框”“明底线”,使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了一把绿色标尺,为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的环境承载力,盲目上马项目,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但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影响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曾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宁夏贺兰山无序野蛮开采等问题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甚至有的地方在治理恢复生态方面所花费的资金,远远高于当初的项目收益。位于陕西渭北“旱腰带”的某县,每年矿石开采最多给当地政府带来500万元的财政收入,但后期矿山生态修复费用却高达20亿元。而青海木里矿区的破坏式开采,更是让原有的天然高寒草甸植物群落受到毁灭性损害,教训极其深刻。
    这也提醒人们,末端治理固然重要,但源头预防才能事半功倍。随着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面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的局面,单纯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管控方式成本高、综合效益差,必须从源头上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病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一项能够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制度,通过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把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使地方在发展产业、上马项目时,明白哪些地方必须保护起来、哪些地方可以上马项目、可以上马什么类型的项目,从而从源头上将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从根本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一些地区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工作方面已取得了积极成效。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工作,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今,沿江纺织等水污染严重的行业陆续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生产岸线调整为生态岸线,江豚嬉戏的画面越发常见。福建厦门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应用,深化部门协同协作,指导近万个项目优化布局或调整工艺,避免投资损失近8亿元。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历经8年,实现了由地方实践到中央制度的飞跃。当前,各地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嵌入地方战略、政策、规划制定实施,项目落地等程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中,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源头把关定调。对于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这些区域往往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态功能,也是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活动对自然界的干扰、污染和破坏,确保生态安全格局总体稳定。
    对于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要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要在限制开发活动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推进整个区域的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中西部地区对于从东部地区转移搬迁的项目,也要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预先判定是否适合引入,确保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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