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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4/1 11:08:46
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1038

    本报讯 (记者 吴琪 通讯员 满衍)近日,加强候鸟司法保护工作会暨广西爱鸟周宣传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举行。活动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5个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广西目前共记录有分布的鸟类757种,是候鸟迁飞停歇重要区域。广西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近三年来,依法审理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鸟类违法犯罪案件83件,判处近百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以教育转化为目的探索多样化修复方式,向被告人发出《护鸟令》,引导被告人自觉投入保护生态环境行动之中。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画眉、鹩哥、犀鸟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池鹭、麻雀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涵盖走私、贩卖、狩猎、收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全过程,在判决方式上既有判处缴纳生态环境损失费、修复金等传统方式,又包括适用劳务代偿等新方式,尽最大可能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展现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成果。
  此外,广西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出台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性文件,联合成立生态环境资源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同时,注重探索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以流域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行政区划一体化保护模式,为鸟类栖息繁衍迁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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